土地增值稅是什麼?土地增值稅屬於移轉稅,是在土地移轉時才需要繳納稅捐,常見於出售土地或房屋時,白話說就是移轉土地時,移轉土地所得的利潤需要繳納的稅費。所以土地漲價漲的越高,土地增值稅就需要繳納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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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納稅義務人:
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根據土地稅法規定,以移轉時為準,分成下列幾種情形:
- 當土地為有償移轉時,為原所有權人。
- 當土地為無償移轉時,為取得所有權人。
- 當土地設定典權時,為出典人。
- 當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或設定典權時,為受託人。
- 當信託土地歸屬時,為歸屬權利人。
簡單來說就是移轉時誰受益,就是誰負責繳納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計算方式:
土地增值稅=土地漲價總數額 × 稅率 – 累進差額 – 長期減徵 – 增繳地價稅額 – 依法減徵稅額
根據這個公式,以下分成幾個部分:
- 土地漲價總數額: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台灣地區消費者物價總指數/100)-(改良土地費用+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用+因土地使用變更而無償捐贈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其捐贈土地之公告現值總額)
- 稅率:漲價倍數會影響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分為3級,稅率分別為20%、30%、40%以及自用住宅用地的10%。
- 減徵:移轉前持有土地越長,減徵的比率越大,持有小於20年沒有減徵,持有40年以上則可減徵40%,相差甚鉅
如需試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以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進行試算,只要填入相對應所需的資料,網站即可幫你算出自用住宅用地稅額以及一般用地稅額,不過網站只是預估用,最終的稅額還是會以稅捐處所開出的稅單為準。
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當自用住宅用地出售時會有優惠稅率10%,有兩種條件可以使用,分別為「一生一次」以及「一生一屋」,若使用過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仍可適用一生一屋優惠,而且一生一屋使用次數限制,只是條件比一生一次還要嚴格。以下用口訣來幫助您理解
一生一次:
-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直系親屬須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 出售的前一年內,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
- 一人一生一次為限
- 都市土地面積須在300平方公尺(90.75坪)內,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211.75坪)內。
- 地上建物須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 自用住宅建築完成未逾1年者,其房屋評定現值須達所占基地土地公告現值 10%。
- 需要主動申請才能以優惠稅率計徵。
一生一屋:
-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於土地出售前,須在該地設有戶籍連續滿6年
- 出售的前五年內,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
- 出售時房屋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沒有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 都市土地面積須在150平方公尺(約45坪)內,非都市土地350平方公尺(約105坪)內。
-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須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 需要主動申請才能以優惠稅率計徵。
重購退稅:
只要是屋主於兩年內先買後賣或者先賣後買自用住宅用地,都可以申辦重購退稅,也就是退還原出售土地的土地增值稅,這個目的是在於避免民眾們有換屋需求,卻因為出售時產生的租稅負擔,影響了重購新自住房地的能力,主要的條件有幾項:
- 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該地設有戶籍。
- 原出售及重購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且出售土地及新購地上房屋須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 買賣前一年內,沒有出租或營業使用。
- 先購買房地兩年內再出售(先買後賣)、房地出售後兩年內重購(先賣後買)
結論
今天我們聊了許多關於2025年土地增值稅的新變化。無論你是剛開始購屋的年輕家庭,還是已經在投資路上打滾的老手,了解這些資訊都能幫助你做出更聰明的決策,讓你的交易更順利。希望這篇文章讓你對土地增值稅有了更清晰的輪廓,讓我們未來都能把這些知識運用到交易中,獲得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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