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這個行為,在生活中時常發生,但「贈與稅」對於日常生活而言卻是鮮少聽到的詞彙。今天就帶您來了解贈與稅究竟是什麼?什麼情況需要課徵?以及如何申報?諸多常見問題帶您快速了解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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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ggle什麼是贈與稅?贈與稅的課徵原因及對象
贈與稅是當贈與人無償贈與財產(如:現金、不動產、股票等)給受贈人時,依法必須繳納的稅賦。
首先我們來了解贈與稅課徵的對象,也就是「納稅義務人」是誰?
在《遺產與贈與稅法》中規定,原則上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有下列三種例外情形之一時,則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 行蹤不明
- 超過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國內沒有財產可供執行。
- 死亡時贈與稅尚未課徵
課徵的範圍在《遺產與贈與稅法》也有規定,贈與稅所包含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所以基本上涵蓋了所有東西。
贈與稅如何計算?
贈與稅的計算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 計算贈與總額
- 減去免稅額、扣除額
- 計算應繳納稅額
- 計算贈與總額:
首先,贈與稅的課徵範圍在《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所包含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及其他一切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所以基本上涵蓋了所有東西。
這些贈與財產價值的計算是以贈與人贈與時的「時價」為準,需特別注意的是,土地是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接著將以下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口除後,即可計算出贈與總額:
- 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之財產。
- 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 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
-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須注意有農地農用持續5年之規定)
- 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 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
- 減去免稅額、扣除額:
- 免稅額:根據財政部公告,每人每年的免稅額為244萬元,在這個限度內,贈與人皆可不用繳納贈與稅。
- 扣除額:當贈與附有負擔,由受贈人負擔的部分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如:土地增值稅、契稅、貸款等。
- 計算應繳納稅額:
將以上計算出來的結果,在按公式計算出贈與稅應納稅額,應納稅額不同,稅率、累進差額的計算方式也會有所不同,幫您整理表格如下:

如何申報?繳納期間有多久?
如果是有涉及不動產的贈與,申報流程會比較為繁瑣,流程如下:
- 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
土地增值稅是在進行土地移轉時,針對土地價值上漲的部分所課徵的稅款,當贈與人贈與土地時,就會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契稅則是在進行房屋移轉時,根據房屋評定價格所課徵的稅,當贈與人贈與建物時,就會需要申報契稅。
- 申報贈與稅
完成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的繳納後即可向當地的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申報贈與稅。需特別注意必須在「贈與日後30天」內申報,未依期限辦理申報,除補徵稅款外,還會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的罰鍰,但如果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時,可以在法定申報期限內準備以下資料申請延期申報:
- 贈與契約書影本
- 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申請印鑑證明
在拿到贈與稅繳(免)納證明書前,可以前往戶政機關辦理印鑑證明,已備移轉登記時使用。
- 辦理移轉登記
完成贈與稅的申報後,我們就可以備妥以下文件前往標的所在標轄區內的地政事務所辦理贈與登記:
- 土地登記申請書
- 贈與移轉契約書(正、副本各1份,需完納印花稅)
- 土地增值稅繳納、免稅或不課徵證明文件
- 契稅繳納、免稅或同意移轉證明文件
- 贈與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 贈與人與受贈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資料擇一檢附)
- 贈與人之印鑑證明
辦理完成後,受贈人才能正式成為該不動產的合法所有權人。
如果您需要簡易估算稅額功能,可以前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試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