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國土計畫重要更新】土地變更再延6年?權益保障、案例全攻略 !
《國土計畫法》自2016年三讀通過以來,一直是台灣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原本預計於2025年4月30日全面上路,但立法院已於2024年底正式通過修正案,將「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公告作業期程再展延6年。


《國土計畫法》自2016年三讀通過以來,一直是台灣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原本預計於2025年4月30日全面上路,但立法院已於2024年底正式通過修正案,將「國土功能分區圖」的公告作業期程再展延6年。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是處理分別共有不動產處分的關鍵條文,它允許多數共有人決定土地的命運,以促進不動產的利用,避免閒置。


土地及建物的分割是指將一塊土地或一棟建物拆分為多個部分,形成各個獨立單位。相反的,合併則是將多個不動產單位整併為一個整體。這些操作通常涉及土地使用權及建物的所有權轉移,並需要依法進行登記。

區段徵收,是政府在推動新都市開發、舊都市更新或興建公共建設 時,依法定程序徵收特定區域土地,再重新規劃分配給原土地所有權人及其他受益者的制度。

保存登記,又稱「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是指新建或既有的合法建物,第一次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所有權登記的程序。
只有完成保存登記,所有權人才能取得建物所有權狀,進而確保產權完整,並具備辦理買賣、贈與、抵押設定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