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土地共有怎麼賣?】多數人同意就能賣? 但少數人有權優先買!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是處理分別共有不動產處分的關鍵條文,它允許多數共有人決定土地的命運,以促進不動產的利用,避免閒置。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是處理分別共有不動產處分的關鍵條文,它允許多數共有人決定土地的命運,以促進不動產的利用,避免閒置。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收到繳納通知書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必要時,得於限繳日期前,向國稅局申請延期2個月繳納。惟如同時對核定稅額不服,則須在原稅單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30日內申請復查。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於113年6月28日推出「臺北地政總管+」系統,將傳統的地政服務轉變為個人化服務體驗,充分解決以往市民在查詢不動產資訊時遇到的諸多困擾。

財政部為強化民眾消費韌性,擴大內需,提振經濟效益,依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發放現金每人新臺幣1萬元,並採「登記入帳」、「ATM領現」、「郵局領現」、「直接入帳」及「造冊發放」等5種方式,便利民眾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