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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遺產繼承流程】完整指南與注意事項

遺產繼承

親人過世,傷痛之餘如何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是個必定要面對的法律問題。辦理遺產繼承的流程好複雜、好難懂。應該從何辦起呢?需要準備的文件又有哪些呢?本文將整理辦理遺產繼承登記的流程、辦理處所、應備文件以及注意事項,幫助大家從容應對如何申辦遺產繼承。

遺產包含哪些?

繼承的遺產除了錢,還包含了股票、土地、房屋、債權等,大致可分為財產及不動產(土地房屋)二類。

  1. 財產繼承:包含往生者的現金、存款、股票、珠寶、黃金甚至是債權等。
  2. 不動產繼承:包含往生者名下的土地及房屋。

以下流程則著重於不動產繼承部分。

遺產繼承流程總覽:

  1. 確定遺產繼承人
  2. 確定被繼承人的財產
  3. 申報遺產稅
  4. 辦理遺產繼承登記

這些流程需在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完畢,如果未在時間內辦理,最高將有可能被處以應納登記費額二十倍的罰鍰,需特別注意。

遺產繼承流程總覽

參考資料:國稅局 / 圖表製作:承和地政士事務所 / 文章監製: 蔡松均律師・地政士

第一步:戶政事務所

辦理死亡登記,辦妥後可順便申請除戶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以上文件建議可辦理3份以上備用)。

辦理時限:自死亡發生之日起30日以內

應備文件:

  1. 往生者之死亡證明書正本
  2. 往生者之身分證正本(遺失者得免附)
  3. 配偶之身分證正本及身分證照片一張(換證用)
  4. 申請人之身分證正本、便章

提醒: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死亡證明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第二步:國稅局

查調往者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申請調查金融遺產資料,作為遺產稅的申報依據。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
  2. 往生者之除戶戶籍謄本
  3. 申請人與往生者關係證明文件1份(如身分證、戶籍謄本等)
  4. 若委託他人辦理,則需檢附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提醒:若繼承人住同一戶,則現戶戶籍謄本一張即可。

第三步:地方法院

如沒有以下情況,可以跳過此步驟:

  1. 若不確定往生者的負債情形,可向法院申請陳報遺產清冊(限定繼承),請法院公告,讓債權人陳報債權。
  2. 若確定往生者的負債大於遺產,則建議辦理拋棄繼承(拋棄往生者遺產及債務之繼承權)

辦理時限:於繼承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往生者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辦理

第四步:國稅局

申報遺產稅,根據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內容繳納遺產稅,繳納完畢後領取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或繳清證明書。

辦理時限:自死亡發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往生者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若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則可在期間內申請延長3個月。

應備文件:

  1. 遺產稅申報書
  2. 往生者之除戶戶籍謄本
  3. 繼承系統表
  4. 全體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5. 若委託他人申報,則需檢附委任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6. 遺產相關之證明文件(土地、建物登記謄本、銀行存款餘額證明等)
  7. 若有拋棄繼承,則應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

提醒:

遺產稅繳稅案件 – 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遺產稅免稅案件 – 核發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第五步:地方稅捐稽徵機關

確認有無欠繳地價稅、房屋稅。如有欠稅則需繳清才能辦理繼承。

應備文件:

  1.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正本
  2. 若辦理分割繼承,則需檢附遺產分割協議書(需已完納印花稅)

第六步:戶政事務所

若為分割繼承登記者,需全體繼承人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為一般按照應繼分比例之繼承登記,以及公同共有繼承登記者則不需要申請。

如果繼承人從未設立印鑑,則必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印鑑。

應備文件:

  1. 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 初次設立印鑑者,必須本人親自到場申請
  3. 非初次設立印鑑者,可委託代辦,需檢附委託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鑑章。
  4. 往生者死亡除戶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第七步:地政事務所

將不動產遺產辦理繼承過戶登記、移轉至被繼承人名下。

辦理時限: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登記清冊1份
  3. 繼承系統表1份
  4.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若遺失,則檢附遺失切結書)
  5. 往者除戶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6.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正本
  7.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若委託他人則免附)
  8.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9. 欲辦理分割繼承者,另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1份(需已完納印花稅)
  10. 有拋棄繼承者,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11. 有遺囑者,檢附遺囑正、影本。

如此一來不動產繼承登記部分就完成了,至於其他種類的遺產繼承,如存款、股票、基金等,各銀行或證券的手續及規定稍有不同,若有需要就要個別詢問。

常見問題:

Q: 遺產繼承有時限嗎?是多久呢?

遺產稅需於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必要時得申請延長3個月。

不動產繼承登記需於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申請。愈期者,每愈一個月處應納登記費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超過二十倍。但如因機關作業,導致申報繳納遺產稅延宕之期間,可以依法扣除,不計登記罰鍰之逾期。

遺產稅申報

繼承登記

參考資料:國稅局 / 圖表製作:承和地政士事務所 / 文章監製: 蔡松均律師・地政士

如果您對於遺產繼承的流程等有疑問,可以與我們預約,我們將會提供您專業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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